根据《大连市游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为扎实贯彻落实大连市游艇安全监管专题会议精神和瓦房店市政府要求,4月29日,大连长兴岛海事处和市交通运输局共同组织召开我市游艇整治工作会议。
本次整治行动对象是我市所管辖的港口、码头、滩涂以及海域范围内航行、停泊的游艇、小型涉客船艇及从事海上经营性载客、海钓等船艇。按照《游艇安全管理规定》第二条所规定:游艇是指仅限于游艇所有人自身用于游览观光、休闲娱乐等活动的具备机械推进动力装置的船舶。
市交通运输局有关领导强调:一要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紧紧围绕游艇安全监管专题会议部署,责任清晰,目标明确,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要坚持属地管理,协调联动。按照“事在海上、管在岸上”的原则,坚持“依岸管海、依港管船”,各司其职,联合发力。三要坚持标本兼治,有效治理。坚持问题导向,抓住突出问题,果断采取有力措施,“短平快”整治乱象,先立后破,在整治中提炼固化治理机制。四要坚持巡察检查,确保实效。市交通运输局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按照计划,对我市港口、码头开展安全生产巡察,重点检查游艇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性等非法活动。
下一步,领导小组将以整治游艇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性活动为切入点,严厉打击海上非法经营性的载客、海钓等行为,促进我市游艇产业健康发展,打造规范的游艇产业高质量发展“大连模式”。
编辑:迟福全 于菲
来源:瓦房店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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