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公安局交管支队、大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普三大队,会同大连普兰店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普兰店区公安局交管支队、大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普二大队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在盖亮线与普兰店区交界处开展超限超载联合执法行动。


此次联合执法,严格遵循“源头管控与路面查处相结合、固定检测与流动稽查相补充”的原则,精准布控执法点位,优化执法流程。执法人员对过往货运车辆实施“车货总质量、外形尺寸”全要素核查,重点排查车货总质量超过75吨的严重超限超载车辆。同时,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向驾驶员现场解读治超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超限超载行为对公路设施的损害后果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此次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5余人次,执法车辆6台,共检查货运车辆30余台次。
编辑:王立新 王强
来源:瓦房店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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